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考报名要求:报考专科的学生,需要具备高中文化程度;报考本科的学生,需要具备专科以及专科以上学历,医药类专业专业相关,并且具有相关资格证。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考报名要求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且毕业证书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考生在报名前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进行在线学历认证。在线学历认证未通过的须及时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业务部进行学历认证。毕业证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要求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考现场确认需要携带资料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携带:①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外籍考生携带护照);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相应证明、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外省户籍考生和跨地区报名考生须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我省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个人参保证明”;④未通过在线学历认证的专升本考生须携带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和有效的专科毕业证。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座落于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端,依傍在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1960年,学校由财贸部主导建立,名为吉林省财政金融学校,与新中国第一所金融院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同根同源,1969年停止招生。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此基础上恢复建立吉林省银行学校,1979年更名为吉林银行学校。1983年在校内创办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职工大学,1984年升格为长春金融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共管的金融院校。学校集金融人才培养、金融行业培训、金融科技创新、金融文化传承与创新为一体,是吉林省现代金融职业教育服务基地和金融服务业人才供给的主渠道。
学校现有在校生近7000人,设有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基础部和体育教研部10个教学单位,开设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国际金融、财务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国际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等44个专业,是吉林省金融专业设置最早、专业覆盖面最广的院校之一。现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教学改革示范专业2个、吉林省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级精品课5门、优秀课24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支、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现有教职工380余人,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86人,博士、在读博士34人,硕士246人,拥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金融行指委委员1人、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长白山技能名师3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1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吉林省社会科学学科规划专家5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1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7.69%,形成了一支学历较高、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学校以服务金融领域为特色,致力于技术技能型金融人才培养,与多家银行、企业合作,建立了百余家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了27个专业实验室,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电子商务等专业全覆盖的校内实训基地,全面推进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创办创建了吉林省金融文化研究中心、吉林省科技金融研究中心、吉林省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东北亚金融博物馆等国内首创和吉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正逐步成为吉林省金融业发展的智库。